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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本:扔电器要缴“循环再用费”

2001-04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鉴于大型电器类垃圾的堆积问题严重,日本政府决定从4月1日起施行新法,所有国人如要丢弃旧电视、冰柜、洗衣机或空调机,都得额外缴纳“循环再用费”。新法旨在令电器制造商、零售商和消费者共同承担上述四大类家电的丢弃处理和回收责任。过去,日本政府通常都是通过向生产商征税,作为政府代为处理大型家电垃圾的开支。然而在新法下,生产商要负责拆除和再循环旧电器中可再用的部分和金属,零售商须负责将消费者弃用的旧电器转交生产商,至于消费者则要负担整个循环再造过程的大部分费用。日本准备在未来数年将循环法例延伸到汽车和办公室自动化机器。

(《北京青年报》2001.4.5凌子 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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